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商协会及企业:
《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如有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60-89892892)。
特此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