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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06 分享:

政策原文:关于做好我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局职能为“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将相关平台企业纳入保供企业白名单”的相应工作。近期工作通知为《关于做好我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商务建字〔2022〕47号)。

  一、制定背景说明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确保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做好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期间)的应急供应工作,满足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商务局作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组长单位,需确定一批市级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与企业签订《保障中山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协议书》,并为企业开具“中山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证明。因疫情实施交通临时管制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和各镇街将优先保障市级重点保供企业在交通临时管制区域的运输配送、绿色通行,保障生活物资必需品供应网络通畅,解决 “最后一公里”“送不达”问题。

  (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1、省级文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暴发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工作预案(第二版)》等文件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62号);

  (2)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生活物资保障组关于做好疫情地区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67号)。

  2、市级文件

  (1)关于印发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方案(2022年第1版)的通知(市防疫指办函〔2022〕4号);

  (2)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生活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中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第三版)》等文件的通知(中商务建字〔2022〕41号);

  (3)关于印发《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预案》的通知(中商务建字〔2022〕69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确定一批市级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企业业态应为大中型(连锁)超市、农贸农批市场、社区生鲜店、物流配送企业、电商平台、配餐企业等

  (一)大中型(连锁)超市、农贸农批市场、社区生鲜店等线下企业

  1、日常供给粮油肉菜禽蛋奶等生活物资;

  2、线下企业门店需覆盖我市半数以上镇街;

  (二)物流配送企业

  1、物流配送网络覆盖全市所有镇街;

  2、有自己的生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运营渠道;

  (三)电商平台

  1、日常供给粮油肉菜禽蛋奶等生活物资;

  2、线上配送需有足够运力覆盖全市镇街;

  (四)餐饮配送企业

  1、食品安全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2、有自己的配送渠道,配送能力基本能够覆盖全市区域。

  三、其他重点内容

  (一)申报

  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提交资料到各镇街生活物资保障组,由镇街推荐入库备选,注册地不在我市的相关企业可以自荐(无需镇街推荐)。

  (二)审核

  镇区商务部门对注册地在本镇街的企业入库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推荐。市商务局负责对镇街推荐项目和注册地不在我市的企业项目进行审核,并最终确认保供企业名单。

  (三)公布

  市商务局根据审核意见,确定一批市级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后续将与企业签订《保障中山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协议书》,并为企业开具“中山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