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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正式开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07 分享: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以汽车消费带动社会消费,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消费领域新发展格局。市财政投入一亿资金,开展中山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2022年5月20日正式启动。无论是中山本地人或是外地消费者直购新车、以旧换新、以摩换汽均能领取空前补贴,最高可领2.2万元。

 

  一、活动时间:活动将于2022年5月20日正式启动,计划到12月底,资金派发完即止。

  二、补贴对象:在参与活动的我市汽车销售企业(必须是我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法人)及其在中山设立的分支机构购买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三、参与商家: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参与活动商家名单

 

  四、参与方法:

  1.届时,消费者需于“中山乐购”微信小程序领取“新车券”、“以旧换新券”或“以摩换汽券”;(每月定量派发,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2.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30天内有效,过期未使用自动失效,失效后可重新领取,活动期内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购车补贴;

  3.消费券不得转让,仅限抢券成功的消费者使用,即抢券人与车主需为同一人。

  4.凭券在活动期内购买新车,在活动期内完成上牌,并在消费券有效期(领取之日起30天)内上传购车发票激活使用消费券,领券之日起60日内在“中山乐购”微信小程序上传完整申报材料;

  5.经审核无误后,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从资料上传齐备之日起1个月内,由市商务局统一发放补贴至消费者个人账户;

  6.如消费者获得购车补贴后发生退车行为的,需退回相应补贴资金,拒不退回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补贴标准

  1.直购新车。需保留“新车购车发票”和“新车登记证”;购车发票和新车登记证的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5月20日~12月31日期内;购车发票的姓名需与车主信息一致。

 

  2.以旧换新。需保留“旧车销售发票”或“机动车回收证明”、“新车购车发票”以及“新车登记证”;相关票据的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5月20日~12月31日期内;相关票据的姓名需与车主信息一致,新旧车车主需为同一人;活动仅限中山牌照的旧汽车,并只限购买新能源汽车。

 

  3.以摩换汽。需保留“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放弃使用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承诺书”、“新车购车发票”和“新车登记证”;相关票据的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5月20日~12月31日期内;相关票据的姓名需与车主信息一致,新旧车车主需为同一人;仅限中山牌照的二轮燃油摩托车参与,活动期内有转让记录的摩托车不适用以摩换汽活动。

 

  六、咨询电话:8989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