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单位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中山市铭奥工艺品有限公司
案由: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时间:2022年10月13日9时00分
地点: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号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