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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湾镇“6·16”交通事故统计核销建议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神湾镇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6-28 分享: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06月16日16时29分许,王某驾驶鄂ALS61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中山市神湾镇光辉路从外沙村往神湾中心小学方向行驶,驶至中山市神湾镇金凤路与光辉路交接红绿灯路口处,右转弯通过路口过程,遇江某驾驶自行车同向直行通过路口,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而肇事,事故造成江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该事故已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先行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

  二、事故调查情况

  该起事故由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神湾大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经查,涉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当天在中山市三乡镇麻斗修理车辆,修理完毕后在返程中山市顺创建建材有限公司途中发生事故,事故发生时车辆未从事生产经营性运输活动。因此,该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三、事故核销建议

  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7天)。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山市神湾镇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林衍雄,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电话:0760-86605390)。

中山市神湾镇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