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我单位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张洪彬、中山市宏达建材有限公司
案由:拆迁补偿行政处理
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00分
地点: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