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拨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经费的通知》(中统字〔2024〕43 号)和《关于下拨中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的通知》(中统字〔2023〕86 号),经审核同意,现对神湾镇“五经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的,请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向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反映。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0-86609852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
附件1:神湾镇“五经普”普查阶段普查员补贴明细表
附件2:神湾镇“五经普”普查阶段普查指导员补贴明细表
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