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提高我镇抢险救灾和应急修复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印发的《中山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中府办〔2019〕30号)有关要求,我镇拟组建中山市神湾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参建队伍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主要负责我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地质灾害等类型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现将储备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符合申请条件、有意愿加入储备库的单位和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属施工企业需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要求;
(二)能保证自接到任务起24小时内,所需专业人员及设备抵达抢险救灾现场;
(三)申请加入储备库前3个年度内未发生严重以上(含严重)工程质量事故、或较大级以上(含较大级)安全生产事故。
二、需提交资料
(一)中山市神湾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参建队伍储备库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属施工企业需另外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所提交资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序,纸质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存在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入库资格,且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不予入库。
请有意愿加入储备库的勘察(勘查)、设计、造价咨询、监理、施工(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单位和企业,于2025年2月20日下午17点30分前将申请资料提交到神湾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二楼203办公室(地址:中山市神湾大道中48号5号楼)。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86605328)
附件:中山市神湾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参建队伍储备库申请表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