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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中山市神湾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参建队伍储备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13 分享:

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提高我镇抢险救灾和应急修复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印发的《中山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中府办〔2019〕30号)有关要求,我镇拟组建中山市神湾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参建队伍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主要负责我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地质灾害等类型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现将储备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符合申请条件、有意愿加入储备库的单位和企业积极报名参加。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属施工企业需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要求;

  (二)能保证自接到任务起24小时内,所需专业人员及设备抵达抢险救灾现场;

  (三)申请加入储备库前3个年度内未发生严重以上(含严重)工程质量事故、或较大级以上(含较大级)安全生产事故。

  二、需提交资料

  (一)中山市神湾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参建队伍储备库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属施工企业需另外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所提交资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序,纸质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存在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入库资格,且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不予入库。

  请有意愿加入储备库的勘察(勘查)、设计、造价咨询、监理、施工(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单位和企业,于2025年2月20日下午17点30分前将申请资料提交到神湾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二楼203办公室(地址:中山市神湾大道中48号5号楼)。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86605328)


  附件:中山市神湾镇房屋市政、地质灾害类别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参建队伍储备库申请表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