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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承建机构遴选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 发布日期:2025-04-01 分享:

  为推行全市统一服务理念,努力打造“15分钟家政服务圈”,实现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家政服务,切实把“南粤家政”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品牌创建、权益保障等行动落到实处。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 号)以及《关于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全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以下简称“示范站”)建设,规范运作并发挥示范站平台作用。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采用的原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就开展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公开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


二、建设方式

根据《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要求》(附件1)开展建设,完成示范站提质升级建设工作。  


三、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1.家政服务。基层服务站负责整合链接各类服务资源,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家政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收集居民家政服务需求并提供具体服务。需达到全年服务不少于500人次/站,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技能培训。加强与“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家政培训机构、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护理机构等的沟通对接,采取公益家政讲座、基本实训操作、网络线上授课等灵活方式,定期为家政服务员、失业人员、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每站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次以上公益性培训,全年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展示交流、经验分享活动不少于10场次。

3.促进就业。定期对接家政企业,收集家政服务岗位信息,并在基层服务站场所进行发布,省级资金资助的示范站主站及其辅站50人次/站。

4.调解维权。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要建立基层联动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社区、行业协会、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种协调方式,为辖区内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支持。


四、遴选条件

参与申报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具有我市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家政类相关行业的企业;

(二)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条件,能提供合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及过往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

(三)能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镇街相关规定,接受评价考核监督和管理。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神湾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7日。符合条件的机构须于2025年4月11日下午4点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二)提交申报材料

有意愿申报的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申报材料的除外);

3、机构简介,包括架构、人员、经营情况,可突出工作特色和成绩,以及机构与本运营项目的契合情况。

4、项目方案,包括铺设站点的安排、人员安排、资金预算,以及完成绩效任务的工作计划等。

(三)审核和评议

神湾人社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择优选定。

(四)公布结果

神湾人社分局将入选机构在政府政务网发布上公示,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再报市人社局确定入选机构为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的承建机构。


五、联系方式

神湾人社分局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09号之一,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6604256。


附件1: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要求

附件2:“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申报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湾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