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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神湾镇2024年通过“无废社区”和“无废家庭”验收的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23 分享:

  为推进神湾镇“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我镇对提交“无废社区”和“无废家庭”验收申请的单位/家庭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了验收,现对通过“无废社区”和“无废家庭”验收的单位/家庭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邮箱:zhzfj86602661@163.com。


  附件:神湾镇2024年通过“无废社区”和“无废家庭”验收的单位以及家庭名单


  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