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根据《中山市镇(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农函〔2017〕204号)和《神湾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神湾府〔2018〕6号)等文件精神和镇领导指示,我局在原《神湾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基础上,增加了村重大集体资产交易联审机制(见第十六条),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意见的,请向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陈先生,电话:86609236,地址: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5号楼301室。
附件:神湾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
中山市神湾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