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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中山市神湾镇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0 分享:

各居民:

  为规范本镇医疗救助管理工作,根据《中山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中府办〔2024〕4 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关于印发<中山市神湾镇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神湾府规字〔2021〕3号、神湾府〔2021〕67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反馈方式:电子邮件swzweijian@163.com

  反馈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076086609307


  附件: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中山市神湾镇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