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陈明煜厂房2项目施工需要,陈明煜向我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提出项目施工迁移城市树木申请,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现就上述工程项目迁移城市树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详见附件)。
一、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7日(共7天)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邮箱:1336116546@qq.com
(二)电话:86606820
(三)信函: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神湾镇人民政府5号城建楼103办公室,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封上注明“关于公开征求陈明煜厂房2项目施工迁移城市树木意见的反馈意见”。
附件:陈明煜厂房2工程项目迁移城市树木实施方案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