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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范,预算联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评审

信息来源:中山市财政局神湾分局 发布日期:2022-11-30 分享: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预〔2019〕121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意见》(中府〔2020〕102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建立绩效评审机制,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实行重大项目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要求,神湾财政分局结合实际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评审。

  一、选定范围,明确绩效部门责任

  事前评审将实行“单位事前评估+财政重点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神湾镇财政分局制定《中山市财政局神湾分局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绩效评审的通知》(SWCZ﹝2022﹞16号)。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选定2023年新增的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审。项目主要为我镇经济和科技统计局的“五经普专项经费”;卫健局的“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经费”;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的“神湾镇道路系统改造工程”和“神湾镇道路智慧交通系统项目”等,涉及金额约1071万元。

  我镇预算单位需根据预算项目填报《中山市神湾镇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预算申报表》以及按清单提交预算绩效评审申报材料,再由我镇财政分局根据资料内容出具项目预算绩效事前评审报告。

  二、科学规范,切实保证绩效优先

  镇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规范性,多次强调各预算单位要全力配合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审工作。在安排预算之前组织实施,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实施评审论证,确保评审结论科学可信。绩效评审以绩效为导向,以绩效目标为逻辑主线,以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审重点,注重成本效益,清晰反映政策方向、项目预算及绩效情况。我镇财政分局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评估。

  三、预算联动,持续提升资金效益

  神湾镇始终坚持将事前评审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事前评审未通过的不得进入项目库或安排预算,原则上最终预算安排金额应小于或等于事前评审金额。我镇预算单位根据事前评审结果完善政策设计、调整预算申请和落实绩效评审改进事项。通过本次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事前评审工作,我镇财政分局进一步了解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等内容,同步行使监督职能,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我镇项目设立和资金使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