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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粤中三乡人社执协调字〔2023〕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 发布日期:2023-02-17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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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依法调查你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三乡人社执协调字〔2023〕2号)至你公司住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三乡人社执协调字〔2023〕2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