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和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4月符合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经济补偿金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共5天(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
地址: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政务服务大厅D区。
邮政编码:528463
联系电话:0760-23386392
附件: 三乡镇拟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经济补偿金人员公示名单(202304)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乡分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