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公众: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中府〔2023〕28号),中山市三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委托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开展中山市三乡镇德福园公墓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征求公众对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镇德福园公墓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中山市三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项目概况:中山市三乡镇德福园公墓项目选址于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小琅环公园北侧,本项目占地共 51730.8平方米,项目拟新建综合楼、骨灰存放楼、祭拜用品间、悼念厅及配套设施等建筑物共计约7480.75平方米,容积率0.144、建筑密度6.06%,项目绿化率65.13%,墓区占地总面积约12410平方米的,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用于骨灰存放,不涉及遗体停放及火化功能。具体位置如下图:
项目资金: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3000万元,由市财政局三乡分局统筹安排。
项目建设工期:工程施工工期约为2年,2024年1月开工,2025年底竣工;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小组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及文献翻阅、问卷调查等,经过分析筛选,最终确定本项目特征风险因素如下: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
2. 建设单位在决策过程和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不侵犯群众利益,尽量减少带给群众的不利影响,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引导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建设单位应积极处理项目用地遗留问题:与村委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最终落实签订具体利益分配及项目运营合作协议;妥善处理好现状地上坟墓迁改、安置及补偿事宜;妥善处理好现状地上青苗补偿问题和与利益相关人员关系,在项目建设前签订协议和落实补偿等。
4. 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期间及项目运营期间交通疏导工作,积极配合片区道路规划,及时进行路面恢复等。
5. 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相关安全知识、本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意义,解答群众对工程方案、国家政策法规、环境保护方案等方面的疑问。
6.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气、扬尘等的控制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做好对“妈坑水库”的保护工作。
7.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的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
8. 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融入项目决策、准备、实施和运营全过程。
9. 建设单位应和项目沿途经过的村密切联系,将建设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衔接起来,通过建设单位自身力量并依托政府力量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事件。
10. 制定实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监督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行为,做到提早发现,提前预防。
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其结论
本工程在落实化解措施后,可使工程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得到缓解和控制。虽然不能完全避免发生对社会稳定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但风险发生概率较小,不影响拟建项目的可行性,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公示期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3日。(共4个自然日)
六、公示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公示对象为拟受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措施、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了解项目详细情况或向风险评估单位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三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760-85881887
邮件:sxggfwb@163.com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3380443402
中山市三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