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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中山先怡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工改工”宗地项目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03 分享:

  为推进我镇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加快三乡镇中山先怡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进度,拟对“工改工”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补偿。根据《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补偿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征管〔2022〕 431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中有关补偿标准的内容等政策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三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三乡镇中山先怡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拟征收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附件)。

  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的综合单价为18.38万元/亩,包含以下两点。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12万元/亩进行补偿,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中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确定。

  2.留用地补偿

  本项目农村集体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予以补偿,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6.38万元/亩(按征收土地面积15%计提,按国有出让工业用途留用地实施货币补偿,标准为42.53万元/亩)。

  三、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仅适用于三乡镇中山先怡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工改工”宗地项目土地征收,由三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征收双方未能协商达成协议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三乡镇中山先怡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土地征地范围图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