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乡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经申请、受理、审核并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现将人才公寓配租结果予以公示。
三乡镇人才公寓配租结果
序号 | 企业名称 | 姓名 | 配租房型 |
1 | 中山海尔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古建新 | 合住 |
2 | 中山海尔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高东东 | 单间 |
3 | 中山海尔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李侨 | 单间 |
4 | 中山海尔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邓瑞 | 单间 |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配租结果有异议或者发现配租人员存在不符合配租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8:30-12:00,14:30-17:30)向中山国际人才港三乡服务中心(0760-86685103)反映情况。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