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第二期)公告》《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要求,对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根据报考人员提交证件材料,经审核,共有9人符合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10月9日—10月13日。
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总分上增加10分。
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如下:
如对以上人员加分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中山市三乡镇教体文旅局联系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将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760-86381211,林老师
邮箱:530037014@QQ.COM
中山市三乡镇教体文旅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