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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三乡综执执罚字〔2023〕124号)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20 分享:

  当事人:中山市香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17

  法定代表人:甘晓杰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文昌西路*****3卡

  本机关于2023年7月4日作出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三乡综执执罚字〔2023〕124号),通过直接送达与邮递送达向你送达上述文书,但均无法送达。依据《广东省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三乡综执执罚字〔2023〕124号)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