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世兴
身份证号码:441*************38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双滘镇黄沙村委会**********20号
本机关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三乡综执执罚字〔2022〕294号),通过直接送达与邮递送达向你送达上述文书,但均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三乡综执执罚字〔2022〕294号)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