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关于印发《中山市三乡镇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引进优质项目,同时充分调动我镇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实力强、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壮大产业龙头和培育经济的新增长点,提升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三乡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本扶持政策。
二、主要内容
《扶持政策》分为二十六条,分八章。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至第七章是具体的扶持政策和标准,第八章是附则。
(一)总则。说明政策制定目的,需遵循的法规原则和每年设立三乡镇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政策和标准。该部分共十五条(第四条至第十八条)。
1.第四条是奖励突出贡献企业高管团队。主要参考《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实施细则》以及《东凤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中的第五条。
2.第五条是支持总部企业发展。主要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文件。
3.第六条是支持中小微企业上规。主要依据《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信〔2020〕94号)。
4.第七条是支持企业设立自主品牌。主要参考《南头镇深化“中国家电品牌基地”建设专项扶持实施办法》(南头府规字〔2020〕10号)第四章中的品牌建设。
5.第八条是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主要依据《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商务财字〔2020〕17号)。
6.第九条是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参考《东凤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中第七条。
7.第十条是对国家、省、市立项并获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给予奖励。主要依据《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5号)。
8.第十一条是鼓励企业认定国家、省、市类的平台:
第(一)项奖励依据是《中山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45 号)。
第(二)项奖励参考《中山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45 号)及《东凤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第(三)项奖励依据是《中山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45 号)。
第(四)项奖励依据是《中山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45 号)的第八条第(三)至第(五)项。
第(五)项奖励依据是《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 号)。
第六项奖励依据是《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
第七项奖励参考《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
9.第十二条是鼓励企业成果转化参考《东凤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10.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是支持优质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业落户发展。主要参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18〕73号)。
11.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是鼓励企业境内、境外上市。主要依据《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第六条。
12.第十七条是对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补充条款。当企业获得与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同类型的市级补贴奖励,镇不再进行叠加奖励。
13.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是支持企业人才发展和人才子女入学。支持人才发展主要依据《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中财规字〔2019〕1号)以及参考《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文件的“人才奖励”;支持子女入学主要参考《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文件的“入学服务”。
14.第二十条是给予企业及企业家荣誉称号。主要参考印发《关于建设时尚沙溪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时尚高地的工作意见》(沙府办〔2020〕6号)以《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19〕14 号)。
15.第二十一条是对特殊情况的补充条款。对重特大项目、企业、人才等,经三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方式和额度。
(三)附则。明确政策的执行时间、奖补金额上限、扶持资金使用权限、政策内用语说明等。
三乡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