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中山市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疫情防控能力报备指引》的要求,经我局审查,拟备案31家单位符合规定要求(详见附件),准予发放《中山市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疫情防控能力报备凭证》。
特此公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乡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