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文件精神,做好人才服务工作,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根据《三乡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首批人才公寓配租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大布村振兴路70号,悦和亭小区内,共10套,精装修并配备相应生活设施,可以拎包入住。
二、申请对象
(一)申请人为我镇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工作的人才且须达到以下人才标准之一:
1.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第一至七层次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2.三乡镇重点招商项目(与我镇签订引进协议且投资额达5亿元及以上)团队骨干;发展壮大我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参照《中山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2019年版)》)储备人才;
3.经教育部认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或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技师职业资格及以上的高技能人员;在三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4.全镇亿元以上规上限上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研发人才;
5.全国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经三乡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人才。
(二)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与本镇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并在本镇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中山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三乡镇未享受过本镇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购房补助或其他相似形式的住房优惠政策(经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符合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三乡镇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用人单位统筹本单位入住需求后,加具意见整理汇总,连同相关资料递交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员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三乡镇党建工作办负责申请材料的查验、审核、整理和汇总,并根据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审核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获得配租资格;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异议属实的,不能获得配租资格。
(三)核准:由三乡镇党建工作办根据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果,核准确定入住人员及住房分配结果。
(四)公示:经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由三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入住人员及住房分配结果。
(五)办理:人才公寓管理部门根据核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协助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
四、申请材料
(一)经所在企业加具意见的《三乡镇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证明;
(三)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其中一种即可);
(四)与本镇企业签订的三年(含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三方协议,以及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提交);
(五)申请人本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受理时间
首批入住申请时间:2022年3月16日-3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中山国际人才港三乡服务中心(三乡镇景观大道3号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小姐,86368299。
三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