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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得2022年三乡镇促消费“有奖发票”(第四期)发票抽奖活动获奖人员名单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三乡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10-11 分享:

  根据《三乡镇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三乡府通〔2022〕21号)和《2022年三乡镇促消费“有奖发票”活动方案》文件要求,现将获得我镇促消费“有奖发票”(第四期)发票抽奖活动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有奖发票”(第四期)抽奖活动中奖人员名单

序号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姓名(隐去中间一个字)

1

044002063111

26924028

柯*

2

044002063111

26891711

田*芬

3

044002063111

27320839

李*航

4

044002063111

26916981

管*红

5

044002063111

26926734

陈*红

6

044002063111

24062121

曾*亮

7

044002063111

11916402

昌*

8

044002063111

26929880

王*

9

044002063111

26924006

王*

10

044002063111

21813398

曾*桃


开奖方式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为第四期,选录的是2022年9月1日零点至2022年9月30 日 24点,在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行业,单张消费金额满100元以上,并以个人实名制开具的个人发票。

  针对以上选录的发票从9月发票系统导出,然后通过桂山公证处系统,随机抽取10 获奖者,每人1万元(税前)奖金。


兑奖指南

  (一)奖金兑付方式:中奖奖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给中奖者。

  (二)兑奖时间和地点: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将兑奖资料交至三乡镇人民政府321室,联系人:彭小姐、钟小姐,联系电话:86684532。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

  (三)兑奖所需资料:

  中奖者兑奖时应由个人消费者本人亲自进行兑奖,携带中奖发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收款银行卡原件,现场提供收款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以供核对。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注意事项

  1.以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的,由真实姓名本人进行兑奖。

  2.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3.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4.本次活动由三乡镇人民政府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三乡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