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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费--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02 分享:

  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费--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ZSCC-023-BZG-0056;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费--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2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费--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的内容;

  2.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必须来(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招标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出具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或2022年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或磋商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活动【在报价函或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和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8月7日前(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60号传盛东方名都地铺11卡,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

  九、磋商时间:2023年8月14 日9时30分。

  十、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60号传盛东方名都地铺11卡,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中山市坦洲镇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坦神北路89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60-86633215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60号传盛东方名都11卡

  联 系 人:陈工、何工

  电    话:0760-88229693

  邮    箱:312440595@qq.com


  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