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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复印机租赁服务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15 分享:

  一、项目内容

  胃肠镜室、超声科、门诊大堂客服台、健康体检科、办公室、病案统计室各租赁1台复印机(下文简称“机器”)。

  二、服务期限

  12个月(合同中约定起止日期)。

  三、预计印量

序号

科室

服务期限

预计印量

1

胃肠镜室

12个月

7200张(彩色)A4

2

超声科

73000张(彩色)A4

3

门诊大堂客服台

180000张(黑白)A4和A5

4

健康体检科

180000张(黑白)A4

5

办公室

150000张(黑白)A4

6

病案统计室

150000张(黑白)A4

  备注:预计印量根据2023年1-9印量估算;A3印量极少且数量不固定,忽略未计。

  四、采购预算

  4.83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4.83万元,否则取消参加供应商遴选资格)。

  五、具体要求

  1、机器须具备复印、打印、扫描功能、自动输稿等功能,支持网络打印、WiFi打印和USB打印。

  2、所有耗材、打印/复印纸张均由出租机器的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给院方使用的机器正常工作。

  4、供应商应在接到院方的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设备维修及更换应在院方通知维修后12小时内完成。大修时或停机维修或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供应商应立即提供一台备用的同档次机器供甲方使用。

  5、供应商负责无偿提供打印/复印纸张、配件及碳粉等消耗品,负责免费对机器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定期维护与保养。如需对机器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配件,则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6、供应商负责派专业人员对院方操作该机器的员工及相关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基础印量的基本收费标准及超出基础印量部分的收费标准。

  2、基本收费应包含全部所需耗材、维护保养费、服务人员交通费、机器零配件费用、人工费、税费、复印纸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踏勘现场

  1、若需要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在公示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

  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项目相关情况,以便供应商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欢迎各家公司来我院投递资料。

  资料投递地点: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2号资料箱。

  投递资料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16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