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坦洲镇生活垃圾运输及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临时)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现对坦洲镇生活垃圾运输及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临时)采购需求进行问卷调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坦洲镇生活垃圾运输及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临时)
2.项目范围:本次招标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根据中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全镇生活垃圾运输至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进行处理,每日垃圾运输量约500吨;以及结合《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2010)开展大件垃圾处理服务,每日垃圾处理量约10吨。
3.项目预算:3307800.00元(暂定价,具体以财政局审核后的预算为准)。
4.服务期:3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调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运输及大件垃圾处理服务,人员及设备情况,企业相关资质、认证的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是否唯一供应商,市场占有率等情况(市场供给情况),现有作业中的遇到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如项目要求、人员和设备投入、考核验收等)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调查方法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于2024年02月02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问卷调查表PDF及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tzhchg@163.com,邮箱标题格式为坦洲镇生活垃圾运输及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临时)采购需求调查回复)。采用书面或快递方式的,请按通讯方式提交或邮寄至采购人处。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二)供应商提供的调查问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并符合市场的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图片、表格、扫描件或复印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
(三)本次需求调查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奖励或补偿费用。
(四)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同意采购人可部分或者全部采用材料。
(五)本次征集的材料仅为开展项目的参考资料,不影响后续的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
(六)本次征集的材料如涉及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视为供应商同意无偿交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用。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1号
联系人:车小姐
电话:0760-8628000
感谢大家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附件:坦洲镇生活垃圾运输及大件垃圾处理项目(临时)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
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01月 29 日
一、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外延增加内容)
二、采购需求反馈意见
注:按表格中要求的调查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供应商可在“建议”处提出贵单位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意见或建议;若无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对应项处填写“无”。
附件:(供应商可将相关内容以附件的形式按顺序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