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血液净化中心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维护需要,拟采购如下医疗设备配件,欢迎各供应商推荐相应产品。
一、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3. 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 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 需提交的资料:包含报价页(设备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保修期、联系方式、公章)、供应商资质文件、生产厂家资质文件、产品资质文件、产品彩页、用户清单、承诺书(见附件);
2. 投递资料需密封,一正一副本,并每页加盖公章。
四、投递资料时间 2024年4月19日16:00前。
五、投递资料地点 坦洲人民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1号资料箱。
六、联系人 黄小姐,0760-236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