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山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山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中山市坦洲镇公办中小学校第一工作组(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初级中学、中山市坦洲镇同胜小学、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小学)将进行校服选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选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初步审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证明资料)。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贿、商业贿赂等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选用服务期限:三年。
三、选用供应企业数量:一家。
四、选用内容、数量:起始年级学生夏、春秋、冬装等款式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最终选用校服款式以合同为准。)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7月03日起至2024年07月0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注:报名时携带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六、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760-86631021;何工,电话0760-88713233。
七、供应商初步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07月10日(最终以实际为准)。
2.审查结果通知:审查结果预计于2024年07月11日前(最终以实际通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供应商审查结果。
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