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山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山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2024年坦洲镇公办小学及幼儿园(第三组)将进行校服选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选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采购需求公告公示结束日当天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证明资料)。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贿、商业贿赂等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二、选用服务期限:三年。
三、选用供应企业数量:一家。
四、选用内容、数量:起始年级学生夏、春秋、冬装等款式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起至2024年7月9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6号弘业大厦207卡)。
注:报名请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要求提供资料。资料齐全的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人:邵老师,电话:0760-86631193。
七、供应商初步审查
1.审查时间: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三天内进行审查。
2.审查结果通知:现场报名成功后5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供应商审查结果。
中山市坦洲镇林东小学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