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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违法建设清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25 分享: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2024年度违法建设清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X20240704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违法建设清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900,000.00 元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期

  2024年度违法建设清拆服务项目

   9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上限价即服务终止。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4年度违法建设清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前1个工作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缴费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售价(元/套):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凭①营业执照;②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采购与招标网;

  2.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车工

  联系方式:0760-8628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60-85733333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