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以下项目,现予以公告收集资料,欢迎各供应商推荐相应管理系统。
一、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中财采购[2022]9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填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填写附件2《供应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需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复印件;
(3)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4)附件2:供应商承诺函;
(5)服务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售后服务等情况)。
2.投递资料需在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并密封,一正一副本,资料内容每页须加盖公章。
四、投递资料时间 2024年8月14日16:00前。
五、投递资料地点 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1号资料箱。
六、联系人 黄小姐,0760-23633713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8月7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中财采购[2022]9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织物采购项目,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属于**行业;供应商为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
供应商承诺函
致: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参与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织物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活动,并对提交的资料等进行如下承诺:
1、我公司符合项目采购公告所述的供应商要求,知悉提交资料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责任由我方承担。
2、我公司承诺提交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有,由我方自行承担资料提交后的相关后果。
3、我公司承诺不会将本项目分包、转包、挂靠,非联合供应商报价。
4、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本公司及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承诺如实响应项目采购公告明确的其他事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