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正常运行需要,我院计划采购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服务,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服务;
2、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3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可超过43000.00元,否则取消参与项目供应商遴选的资格)
* 报价须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传报卡与国家数据平台直连直报联调以及对接验证、调试费、技术培训费、人力成本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二、项目内容
1、集成部署服务要求:
(1)熟悉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项目最新要求,配合医院完成院内电子病历厂商对接指导培训;
(2)协助医院在完成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原厂最新版本医院侧远程联通调试工作;
(3)协助医院完成前置软件国家考核任务项目进度管理、配合上级实施单位完成医院侧前置软件申请、测试、转正、培训等流程;
(4)协助医院考核周期2024-2025年度对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软件运行状态持续监控、持续版本升级、持续备份管理、问题及时处理;
2、协助与国家疾控局前置软件数据集成服务平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直连直报联调要求:
(1)完成传报卡与国家数据平台直连直报联调工作,实时对接医院电子病历镜像库中患者基本信息、门急诊病历,电子传染病报告卡与国家数据集成服务平台直连上传;
(2)自动生成国家要求的汇总统计数据,如发热门诊数、重症数、ICU床位数、呼吸机使用等自动上传至国家数据集成服务平台。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书面声明(填写附件1《供应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
* 未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取消参与项目供应商遴选的资格。
欢迎各家公司来我院投递资料。
资料投递地点: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2号资料箱。
投递资料时间:2024年8月28日16点整前。
附件:
1、供应商承诺函
2、各项资料所占分值及评分标准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
供应商承诺函
致: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参与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HIS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并对提交的资料等进行如下承诺:
1. 我公司符合项目采购公告所述的供应商要求,知悉提交资料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责任由我方承担。
2. 我公司承诺提交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有,由我方自行承担资料提交后的相关后果。
3. 我公司承诺不会将本项目分包、转包、挂靠,非联合供应商报价。
4.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本公司及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5. 其他:承诺如实响应项目采购公告明确的其他事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各项资料所占分值及评分标准
注:采购人依据本项目评分表对项目供应商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遴选为项目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