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服务项目组织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基本情况:院区占地面积3.61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共有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宿舍楼、洗衣房(现有部分作为食堂堂食区,含生活水泵房和消防水泵房)、配变电所、传染病住院处(现已改为预防保健科、儿童保健门诊及高压氧室业务用房)等7栋主体建筑,最高楼层8层。
(三)项目期限:24个月(合同中约定起止日期)
* 合同1年1签,合同的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试用期内的月度考核得分为90以下次数小于3次的,视为通过评估并继续执行后1年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并对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采购预算:346000.00元
(五)部分消防设施明细:见下表:
(六)报价要求: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评估检测的报价须分别单独列出,对每一项进行详细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资、医疗、工伤及教育培训费、保险、防护用品、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材料费、检测费、设施工具使用费、交通运输费、税费等。
(七)除以下情形外,所有本项目维保范围内涉及的配件、备件均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税费等):
1、灭火器、防毒面具、七氟丙烷灭火剂及气瓶等具有使用年限的材料;
2、消防水泵、消防风机、消防主机、消防水箱的更换;
3、本项目外的设施增加、设施改造、院内局部装修的消防整改工程费用。
二、项目范围
(一)消防栓系统
1、消防水泵
2、室内、外消防栓
3、系统管道及控制阀门
(二)喷淋系统
1、喷淋水泵
2、系统管道及控制阀门
3、水流指示器
4、湿式报警阀
5、水力警铃
6、喷淋头
7、自动水喷淋、高空水炮灭火系统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消防报警控制主机
2、各种探测器、模块
3、信号及控制线路
4、警铃及报警按钮等周边设施
(四)气体灭火系统
1、报警主机
2、系统线路、探测器、警铃等设备
3、系统管道
4、手动、自动转换装置及报警器
5、气瓶
(五)其他消防设施
1、防火门及防火卷帘
2、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灯、消防应急照明灯
3、消防排烟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自动式灭火设施(如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器)
6、手动式灭火设施(如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7、其他消防防火设施
三、项目内容
(一)紧急维修
消防设施出现紧急情况,保养人员要求第一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不超5分钟,其余时间不超20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或紧急维护,并在事后记录有关情况的全过程。
(二)日常维护保养
1、每天对各类消防设施和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及时修正完善消防系统资料,登记并及时维修出现故障的设施。
2、每月按消防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检查、检测、测试),并于次月5日前提交月度消防设施维保报告(一式两份),每一季度的维护保养需覆盖全院所有设施。
3、每月对各类灭火器、消防栓进行一次检查签名并更换封条,确保灭火设施能正常使用。
4、每月对消防水泵房、自动灭火气体机房进行一次检查签名并清理机房内灰尘及杂物,确保机房整洁卫生及设施能正常使用。
5、每一个维保年度结束后,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年度维护保养、设施整体运行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各系统的运行情况、年度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消防设施各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分析、陈述系统的状况、性能以及设施因老化可能出现的隐患及防范措施、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转的建议等。
6、按行业要求完成其他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年度评估检测
每年第四季度,根据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规范聘请第三方公司,并协助第三方公司对全院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他消防设施系统等设施逐项进行检测评估,并出示合法合规的评估或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四、人员要求
(一)供应商须委派专人对采购人消防设施维护及检查。遵守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及配合相关主管人员安排,所有维护人员均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
(二)定点维保专职岗位1个(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并提供24小时开机的服务电话。本项目固定派驻人员如发生人员变更,供应商须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定点维保专人负责医院消防所有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涉及需要采购人另付费用的改造等项目,供应商需要另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跟进,不得使用定点维保专人。
(四)供应商应保证所有指派到采购人处工作的人员均经过岗前培训,并且达标后方可上岗。
五、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每半年无偿配合采购人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为采购人组织一期消防安全培训,由供应商聘请培训专家,并安排有火灾疏散逃生体验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采购人有权选择及要求更换供应商委派到医院的维保人员。
(三)当消防系统发生故障时,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处理。如下班时间遇到紧急事故,必须2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四)因服务过程中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的损害,供应商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须在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对采购人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检查后7个日历天内出具书面检查报告给到采购人。针对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应逐项进行整改,日常故障问题(如疏散灯、烟感温感等)1天内完成整改,其他设施故障(如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导致存在问题5天内完成整改。若需要外请厂家工程师或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负责修正完善消防系统资料,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需完成全院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的烟感、温感、手报、消火栓按钮和模块等探测点位图、核点、主机编码表和CRT的修正完善工作。
(七)供应商负责更换的消防设施、维修配件、材料的品牌档次,不得低于采购人现场原有的品牌档次。
六、支付方式
(一)日常维护保养费按月支付,取供应商报价中日常维护保养费总金额的1/24,且由采购人根据每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考核表》考核情况综合计算维护保养费。
(二)年度评估检测服务费用在供应商完成年度评估检测并出具经采购人确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评估检测报告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三)采购人按下列程序支付服务费:
1、供应商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付款周期为60个日历天。
2、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日常维护保养费用要求提供的资料: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当月服务费发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考核表》考核情况及采购人总务科出具的支付说明,当月应采购人要求维修、更换的消防设施、设备及配件费用总额发票);
(3)年度评估检测服务费用要求提供的资料: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评估检测报告;
(4)如有应采购人要求维修、更换、拆迁、加装的消防设施、设备及配件,供应商需提供报价清单、结算清单、验收表,其中:报价清单、结算清单须由供应商经办人签名、采购人总务科负责人签名确认,盖供应商公章;验收表须由采购人总务科负责人签名确认,盖供应商公章。
七、服务验收考核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考核表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
九、踏勘现场
1、若需要踏勘现场的,供应商须在公示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
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项目相关情况,以便供应商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踏勘现场联系电话:18165627228,吴先生。
欢迎各家公司来我院投递资料。
资料投递地点: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市中西医结合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2号资料箱。
投递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6点整。
* 重要告知:
本项目市场调研仅作了解该项目市场情况,和实际采购结果不关联; 本项目须由供应商自行来院投递资料,采购人(包括联系人)不接受代替供应商投递资料的要求,切勿将资料邮寄给采购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否则资料退回寄件人,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承诺函
3、公司基本信息表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中财采购[2022]9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织物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活动,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属于********行业;供应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
供应商承诺函
致: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参与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织物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活动,并对提交的资料等进行如下承诺:
1、我公司符合项目采购公告所述的供应商要求,知悉提交资料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责任由我方承担。
2、我公司承诺提交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有,由我方自行承担资料提交后的相关后果。
3、我公司承诺不会将本项目分包、转包、挂靠,非联合供应商报价。
4、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本公司及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承诺如实响应项目采购公告明确的其他事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公司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