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月28日在中医院官网发布《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常年律师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调研公告》,因投递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常年律师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7600元
项目服务期:12个月(2025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
(六)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资质。
三、踏勘现场
1、若需要踏勘现场的,供应商须在公示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
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项目相关情况,以便供应商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踏勘现场联系电话:0760-23617583,李先生。
参与调研活动的供应商除了提交项目的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按公告提供的附件填写内容,所有提交的资料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欢迎各家公司来我院投递资料。
资料投递点: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2号资料箱。
投递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6点整。
* 重要告知:
本项目市场调研仅作了解该项目市场情况,和实际采购结果不关联; 本项目须由供应商自行来院投递资料,采购人(包括联系人)不接受代替供应商投递资料的要求,切勿将资料邮寄给采购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否则资料退回寄件人,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
1、项目需求
2、中小企声明函
3、供应商声明函
4、报价表
5、公司基本信息表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A、日常法律服务,包括:
1.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7.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0.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1.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2.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3.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4.应顾问单位的要求协助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B、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
1.为顾问单位的诉讼案件在起诉、进行分析和判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C、诉讼法律事务,包括:
1.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二、服务要求
1、“上门服务”
我院委托律师顾问办理法律事务时,需在协商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其它地点办理包括收送资料、盖章之类等等的法律服务;
2、案情汇报
对于我院委托所处理的包括诉讼、发律师函或致电追款等法律事务,律师顾问保证将具体的进行跟进并将结果及时向我院汇报,作到“有始有终”。
三、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
四、采购预算:7600元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