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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2017年失能老人补助对象公示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7-11-15 分享:

为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决定在全镇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根据《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老办字〔2016〕15号)、《关于下达2016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补贴的通知》(中老办字〔2016〕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本镇户籍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和能力等级评估,由本人申请,经村(居)委会、镇社会事务局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拟同意(见附件),领取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自然日,凡对以上人员领取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有异议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以邮寄邮戳或递交的登记日期为准)或口头形式向我镇社会事务局反映。(地址:坦洲镇坦神北路95号,电话:8621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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