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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坦洲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信息来源:规划分局 发布日期:2017-01-11 分享: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计算基数   计算公式 批准文号
      工业类 非工业类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乡镇规划区) 土建
总造价
5% 912元/平方米 1466元/平方米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报建面积×土建总造价计算基数×5% 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8]14号、省物价局粤价[2001]323号,省财厅、发展改革委粤财办明电[2015]4号(财税[2014]77号)、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注:1、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除外。仅限于乡镇规划区收取,对农民建房收取的部分取消;
    2、2015年1月1日起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3、从2016年4月1日起免征市区级收入,免征对象为广东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且其组织机构代码证类型为“企业”的经营单位。
   
收费单位负责人:郝锐               咨询电话:86655884       监督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