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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致坦洲企业家的水环境保护公开信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10 分享: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们:

  大家好!

  企业家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近年来,全镇广大企业家奋发作为、艰苦创业,用激情点燃梦想,用智慧成就精彩,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搏击风浪、勇立潮头,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值此佳节来临之际,坦洲镇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感谢您为坦洲经济社会发展付出的辛勤劳动,祝愿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近年来,坦洲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国之大者”,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付诸实践。一手抓环保监管,一手为企业服务,与社会各界包括企业界一道,全力以赴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截污控源、源头管控和面源治理等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稳步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要实现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全镇上下仍需付出很大的努力。坦洲镇开展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完善镇内污水管网建设,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离不开您的参战!全面提高坦洲镇水环境质量,保护“水生态”,做好“水文章”需要您的支持!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国务院颁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已于2021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单位),应按照《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现对各企业做出如下温馨提醒:

  一、全面自查自纠。请各企业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厂区内是否实现雨污分流,工业废水是否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是全部接入内部化粪池,化粪池污水是否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合流管网)。

  二、整改雨污分流。 自查未实现彻底雨污分流的企业,务必于2022年6月底前找专业单位按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雨污分流整改,并完成排水报建。

  三、实施持证排水。已完成雨污分流整改并完成排水报建及验收的企业,务必于2022年12月底前依法申领排水许可证。

  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我们真诚希望全镇企业家强化大局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担当社会责任,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坦洲而共同努力! 坦洲镇水务和生态环境部门将为各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相关事宜竭诚提供服务。

  最后,衷心祝愿全镇广大企业生意昌达、蒸蒸日上,祝福各位企业家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中山市坦洲镇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