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进一步排查风险,实施精准防控,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强化坦洲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交通管控。自2022年1月13日即时起,对进出坦洲镇的所有道路实施全面管控。管控期间,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配合管控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二、严格管理村(社区)、住宅小区。镇辖区内所有村(社区)、住宅小区居民实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
三、暂停聚集性活动。镇辖区内暂停举办所有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严控重点场所。镇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暂停堂食,所有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暂停开放;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
坦洲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