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0〕48号)精神,现对2023年10月坦洲镇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
1.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我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加盖本单位印章。
2.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共半年。
3. 受理单位: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坦洲分局,联系地址:坦洲镇政务服务大厅医保业务窗口(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联系电话:0760-86655580。
附件:2023年10月坦洲镇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名单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坦洲分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