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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您:新一轮年报工作已经开始了!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9 分享:

  诚信经营,依法年报:凡是在2023年12月31日及之前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到处罚及信用惩戒。

  请广大市场主体根据下图操作指引及时报送2023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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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分局郑重提醒:市场主体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场监管部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市场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及收费电话,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收费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