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6号海悦城邦6幢4单元景观架上有4处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的建筑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因该建设项目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现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请涉案违法建设行为人或利益相关人等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行前往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不配合调查的,我单位将依法对涉案建筑物做出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庄先生、郭先生。联系电话:0760-86280000
单位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1号
附件:现场照片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