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注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8-06 分享:

坦洲镇各运输企业:

  中山市子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粤TA7370、粤T89725及中山市广鸿物流有限公司的粤T76682因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被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连续通报3次(详见附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现决定撤销对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请上述企业和个人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开展货物运输业务,涉及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将撤销的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于7个工作日内交回至原发证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粤TA7370等3辆营运车辆重型货车动态违规明细


  中山市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

粤TA7370等3辆营运车辆重型货车动态违规明细

序号

车牌号

所属业户

通报事项

违规时间

通报文件

1

粤TA7370

中山市子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车辆风险总数较多

4月1日至4月30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4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

5月1日至5月31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5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

6月1日至6月30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6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

2

粤T89725

中山市子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车辆风险总数较多

4月1日至4月30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4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

5月1日至5月31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5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

6月1日至6月30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6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

3

粤T76682

中山市广鸿物流有限公司

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车辆风险总数较多

4月1日至4月30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4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

5月1日至5月31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5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

6月1日至6月30日

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关于对2024年6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