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镇正在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行非法违法“小化工”举报政策,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
【举报方式】若有发现以下非法违法“小化工”行为,可拨打镇应急管理局服务热线:86639911。
什么是非法违法“小化工”?怎么辨别?
非法违法“小化工”:未依法取得各类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并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擅自从事化工生产、经营、存储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列入“小化工”范围:
1.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2.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3.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化工产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等行为;
4.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5.应关闭末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6.注册冠名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孵化器”等企业,注册的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一致,违规建设化工生产储存装置等行为。
【为什么非法违法“小化工”要严厉打击?】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均是可以对人、设备、环境、周边造成破坏,甚至引发严重后果的,因此,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覆盖了从进口登记、经营许可、新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许可、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整个化学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并且对不同类别的化学品会进行相应的行政备案登记、许可管理或特殊管制等措施。
非法违法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往往安全意识淡薄、工艺技术落后、未经正规设计、生产管理混乱、应急水平低下,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这类企业为逃避政府监管,常常选择一些隐蔽性强的地点从事非法生产、储存活动,风险不易察觉,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甚至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危害性极大。
下一步,坦洲镇将全面排查,精准施策,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联动,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从严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对违法犯法行为予以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行为,严肃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