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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送达公告-梁永盛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27 分享:

  姓名:梁永盛

  身份证号码:44040219**********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街**号之一

  本单位查处梁永盛(以下简称“你(单位)”)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一案,本单位已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坦洲罚催字〔2023〕1034号),因上述执法文书(见附件)无法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给你(单位),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坦洲罚催字〔2023〕1034号)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附件:《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坦洲罚催字〔2023〕1034号)_00.png附件:《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坦洲罚催字〔2023〕1034号)_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