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送达公告(粤中坦洲执罚催字〔2024〕805号)(微美美容店)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14 分享:

  名称:中山市坦洲镇微美美容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C5W5L21J

  经营者姓名:肖*

  居民身份证:42900519****06****

  地址:湖北省**市**街道**村*组

  本单位查处中山市坦洲镇微美美容店(以下简称“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一案,本单位已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坦洲执罚催字〔2024〕805号),因上述执法文书(见附件)无法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给你(单位),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坦洲执罚催字〔2024〕805号)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4日

附件:《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坦洲执罚催字〔2024〕805号)_00.png附件:《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坦洲执罚催字〔2024〕805号)_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