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生态补偿-公益林市级补贴资金的通知》(中山自然资林业〔2024〕86号)及《关于下达2023年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中山自然资林业〔2024〕341号)有关规定,现将坦洲镇2023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损失性补偿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网站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发现公示名单中的核实补偿金额与实际不符的,请向我单位反映。
举报(联系)电话:86651485;联系人:梁先生。
附件:坦洲镇2023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损失性补偿发放公示表
中山市坦洲镇农业林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