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中心幼儿园是一间中山市示范性公办园,批准文号为:中教幼〔2013〕128号,全园占地5934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个班,其中小、中、大各4个班,教职工50余人。为做好坦洲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季新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人数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凡符合下列出生年龄段、身体健康且能独立入园正常进行集体生活的幼儿均可报名。
小班:年满3周岁不满4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招收100人;
(二)招生条件及范围
1. 政策性优待生(按照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顾生适用政策,含本幼儿园教职工适龄子女);
2. 坦洲户籍的适龄幼儿;
3. 非坦洲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坦洲镇有社保、居住证、房产证其一即可。
备注: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顾生适用政策
符合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符合政干〔2013〕138号文件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和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2〕1号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 号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符合教民〔2011〕8号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符合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符合中府函〔2023〕62号十大主题产业园重大产业项目企业高管子女;符合中府〔2024〕1号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企业人才子女;符合中人社发〔2024〕48号重点创业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股东的子女;符合教师〔2017〕14号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的适龄子女;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二、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生公告
时间:2025年4月15日
(二)预报名
1. 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至4月30日上午9:00止。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用微信扫一扫报名二维码,进行预报名。
坦洲镇本地户籍报名二维码
非坦洲本地户籍报名二维码
3. 注意事项:
(1)所有上传资料都必须为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照片清晰完整。(复印件扫描或拍照一律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2)双胞胎幼儿用一个编号进行预报名。(即在姓名处登记两个孩子的姓名,其他信息正常填写)
(3)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资料的,当无效报名处理。
(三)公示参加抽签幼儿名单
符合报名条件、资料审核通过的幼儿名单于4月27日在坦洲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此名单为可以参加抽签的幼儿名单,每名幼儿有一个编号,编号即抽签号)。
(四)抽签确认录取名单
公示的名单中,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数,可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数,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双胞胎幼儿使用1个编号抽签)、补录名单(小班补录20个,如果出现录取后放弃学位的幼儿可按抽签时补录名单中的顺序进行相应人数的补录)。抽签时,邀请公证部门、镇人大代表、党代表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和公证,全程录像。
(五)通知抽签结果
抽签结果于5月15日前以电话通知幼儿家长,并告知家长来园办理现场报名的相关事宜。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幼儿园不设校车,幼儿上学交通问题由家长自行解决;
(二)家长在小程序预报名中填写的联系电话需有效至幼儿秋季入园后,凡因电话号码不全或多次无法接通等问题导致无法联系到幼儿家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如发现资料不实或造假者,一律取消入读资格。
四、收费标准
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为1150元/月,伙食费25元/天,其他代收费用据实收取。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13]100号)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入读后可申请资助经费。
五、退费规定
采取按学期收费,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六、联系方式
中心幼儿园地址:坦洲镇腾云北路43号;
联系人:许园长,电话:86210132
坦洲镇中心幼儿园
2025年4月15日